对引用某博友部分文字被指侵权的第二次回应
没想到还有后续,逐一评价。
萍水相逢是的,那为什么一上来就恶语相向。
然后,这只算引用一个标题,告诉他人这里有篇文章,如果这种算侵权,那提个《普通攻击是全体二连击,这样的妈妈你喜欢吗》的轻小说书名也都侵权了。
链接不满天飞的互联网不叫互联网,多贴链接表示文字来源是好习惯,每个都询问授权没必要也不现实。
比如贴一个 CC 协议的说明 不用过问 LOFTER,各文章点击右上角分享也不需要过问作者,这是大部分平台都有的基础功能。
守望者计划 是因为 AI 事件,由民间发起的项目,致力于记录与追踪 Lofter 相关事件,站在创作者这边,群 221621458。
发发广告认为无可厚非,也只在有相关性的帖子下留言,对于这个案例,他拒绝了,而我没有参与具体组别的具体工作,所以就没回评论,现在也顺带 回复一下:
我们每个收录的老师都在评论区或私信询问过了,大大都是同意的,但也可能有疏漏,若有此情况,反映即删除。
关于「赚经济利益」,理解为互文了,现已修改,不过是什么让你和非营利平台过不去的。
比起新闻更像史官,或者可以说随便写点东西,以及你没有回应「署名」授权的情况,lof 的解释是:
该项许可协议规定,只要他人在使用您的作品时,在所使用作品的正文开头的显著位置,注明原作者的姓名、来源及其采用的知识共享协议,并与该作品在LOFTER上的原发地址建立链接,该他人就可以基于商业目的重新编排、修改节选、发布您的作品。就他人对您的作品利用程度而言,该项许可协议是我们提供的最为宽松的许可协议。
不管属实与否,我的引用都是完全没有问题的。
可以针对我,但请不要针对评论区,只有你是笑料,乐。
附 新增原文,又侵权了不好意思:
贴个非常搞笑后续:
这个人给出了回应,但看语气行为根本没认识到自己做的事有多让人觉得恶心(。)
首先,在他发表“新闻”以前,我从来不认识他,更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,换句话说“我们萍水相逢,互不熟悉”。
他却为了写他那篇为了博取眼球的文章,突然就摸到了我的日志并且直接使用了。对我是否愿意配合他完成这篇文章,没有过任何形式的(比如评论、私信、转载)询问,这对我而言就是一种冒犯。
我也不需要其人帮我,所谓的“传播观点”,你的网络社交未免太没有界限了,我也没有义务要把我的日志借给你帮你完成你所谓的“新闻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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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来先看一下他在同样“引用”的日志下发了什么样的评论,然后再说我为什么对这种“小记者”感到生理性的恶心!
这个账号下的人,就是在为自己的其他平台引流而搔扰他人,这跟lof在后台给我发的那个通知没有任何区别,它们两者之间完全可以划等。
不过就算是这样了,还能看到他回应我的文章下面有人为他发生……我真的很担心这些人的智商,并且笑得很大声。有些人的对这件事的逻辑关系都没搞清楚,就忙着站队的话,不如先去学学逻辑学相关的课程再上位冲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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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说一下我在图2里框住的第一个红框。
这个人应该没做好阅读理解,我说的“缝合作品赚经济利益”是指lof的AI事件,跟你有什么关系?还是说其实你真的悄悄跟着的分到汤了?
什么锅都背只会害了你。而且你写的东西也不叫“新闻”,没有哪个正经记者是不先跟发言人做正面沟通,只靠点赞、推荐,就能直接把别人的言论直接贴在自己的报导里的。
我只在说你博取眼球赚流量,而且这一点你自己都承认了,你的各种行为也可以证明你就是在做一种近乎是搔扰性质的引流。退一步说,如果不是你理解能力太差,而是故意这样写出来,用以误导读者的话,我可以直接质疑你是否想要引导读者认为你才是受害者,来博取同情心。
用心未免太险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