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fter 用户协议是范式,大部分平台都是玻璃隔间的公厕
可能很多人对 lof 的版权政策有争议,但实际上大部分平台都类似。
目前环境,上网基本裸奔,协议通篇一句话:亲爱的用户,我是你爹,作为纠纷的一个保底,很多软件都被考究发酵过。
知乎过去就有类似争议,「UGC 网站都有这样那样的防卫性条款,没什么特别,这些个条条框框的目标都很简单:推卸责任、争取权利。」
以及 互联网产品的用户协议效力有多大?点了同意条款就只能吃亏么?: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、加重对方责任、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,该条款无效。」
所以建议 搭独立博客 或者使用 firefox.popkart.org 论坛。
前者数据掌握在自己手中,后者作为非商业平台,没什么需要使用站内作品的业务,需要必授权。